首 页     教育信息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本站网站:高级搜索 网上投稿
首页
> 政务公开 > 学生资助
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建始县教育局


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

公    告

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的学生。

二、申贷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办理时间

7月25日-8月11日 (双休除外)

四、办理地点

县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分设三个办理处:建始县一中、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始县民族高中学校。县内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办理贷款,原金太阳、县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到建始县民族高中学校办理贷款,原建始县二中就读的毕业在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理贷款。

五、申请流程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办理现场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

说明: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六、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网上录入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七、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 “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

 

2017年新贷根据省公告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18--3231087,或加入QQ 群122454360、248966078、134888499(任意一个,不要重复加;加入时请按“高中毕业学校+毕业年份+姓名”格式申请和修改名片)

     

                         建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1、登录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如忘记密码,可以试一下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A、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B、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A、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B、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3)完善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等),如果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其中:续贷学生需要“续贷声明”,对上学年学习、思想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贷款金额”: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 “学费+住宿费”,但不超过8000元或12000元,请申请学生按要求选择;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

选择“申贷原因”,依次录入“原因描述”,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建议尽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用填写。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如新增共同借款人,需要和新增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签合。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续贷已经有支付宝账号。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续贷学生“资格审查情况”不需要填写任何内容,也不需要加盖公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重要通知
教育专题
校舍安全工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年
教育叙事征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最新添加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免责条款 | 网上投稿 | 访问统计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6号  咨询电话:3222980  网站联系:3222017  邮箱:jshjyw@163.com
Copyright 2008 建始县教育局 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