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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 高一至高二每学年5至7天

发布日期:2017-06-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建始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6-01 07:14:25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罗欣 通讯员梁炜 实习生黄穗子)楚天都市报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近日启动了全省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研学旅行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体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寒暑假不得安排研学旅行

  我省明确了武汉、麻城、荆门、宜昌、荆州、黄冈、孝感、鄂州等8个地区为省级研学旅行试点市。

  省教育厅指出,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进课表。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利用教学时间或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开展,一般情况下在3至5月、9至11月等6个月中进行。

  原则上,小学4至6年级每学年开展时间为4-5天,初一至初二每学年为5-6天,高一至高二每学年为5-7天,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学生活动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禁止学校在寒暑假及法定长假、小长假期间安排研学旅行。

  研学过程中要求做“作业”

  研学旅行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省教育厅表示,各地各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人文类、科技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积极编制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和指导手册,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各地各学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学校要多安排动手体验、互动分享、研讨交流等环节,引导学生通过体会文章、论文报告、摄影摄像、手工作品等各种方式完成研学任务。
  我省倡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文化、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研学旅行本土精品线路。

  建立经费多元化筹措机制

  开展研学旅行活动时,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收费?省教育厅表示,各地要按照“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的要求,探索建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规范收费行为,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发生腐败问题。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要建立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评价体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此外,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中小学研学旅行经费补助政策,协调交通部门执行学生交通票价优惠政策,协调文化、旅游部门对学生实施场馆、景区、景点门票减免政策,协调保险机构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积极争取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活动等形式开展研学旅行。要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

新闻链接:http://news.cnhubei.com/xw/kj/201706/t3841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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