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 教师节 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建教办〔2014〕63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园),局机关及二级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鄂教监[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并于9月15日上午9点报送专项治理情况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传真:0718—3222980 电子邮箱:jcgz800@163.com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
建始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2日